一、 |
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-所屬分行。 |
二、 |
申請期間:111年12月26日(星期一)至112年1月7日(星期六)止。 |
三、 |
申請資格: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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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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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2年1月7日止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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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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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未曾借貸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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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 |
1. |
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,不得申請。 |
2. |
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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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應檢附文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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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自備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並貼足郵票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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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被保險人當初開戶的印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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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份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、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 |
五、 |
每人可申請貸款額度為何?
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。 |
六、 |
貸款利率為何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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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.718%。 |
七、 |
本貸款期間多久? 貸款期間3年。 |
八、 |
還款方式及金額?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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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6個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
(如借款10萬元,按年息1.718%利率,前6個月每月利息143元,自第7個月開始
每月繳本息3,408元。) |